微山县****经贸实业有限公司
2009 年自检报告
我公司是一家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。 2009 年销售原煤 39560 吨,公司维持了平稳运行,按照省煤炭局文件要求,我公司认真进行了自查,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:
一、公司基本情况:企业名称:微山县****经贸实业有限公司,住所:山东省微山县城****号,法定代表人:***,注册资金:伍佰万元,实收资本:伍佰万元,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,经营范围:批发零售:钢材、木材、建筑材料、机电产品,矿用设备、日用百货、焦炭、煤炭。
二、煤炭经营(买卖)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:
1 、 2009 年我公司与济宁市内及枣庄等地煤矿签订煤炭经营合同,购买原煤 39560 吨,实际到货 39560 吨,合同执行率 100% 。
2 、我公司经营的煤炭为电煤,销售用户主要为浙江省、安徽省的电厂、水泥厂,其他一些企业为辅,一般使用船运,合同执行率 90% 以上。
三、公司办公场地系租用*******公司办公楼,位置在微山县城*****号,拥有 7000 平方米的汽车煤场一个,系租赁经营。经营场地和储煤场地无变化。
四、煤炭计量、质检情况:公司自成立时,所有进煤以煤场汽车衡计量为准,销售煤炭以用户计量为准。汽车衡每年主动接受微山县技术监督局两次检验。公司所有进煤已委托微山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化验。
五、环保措施情况:我公司煤场与场地出租方共用一套排污系统,该系统已经微山县环保局验收合格。
六、 2009 年我公司共采购原煤 39560 吨,销售原煤 38939 吨,截至到 2009 年末原煤库存量约为 620 吨。实现销售收入 2074 万元,交纳国税、地税总额为 21.8 万元,销售利润 12.1 万元。
七、我公司守法经营,照章纳税,并及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,经工商、税务、环保等部门检查,没有出现处罚情况。
八、 2009 年煤炭经营资格证书没有变更事项。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|